REACH SVHC物质测试

欧盟REACH法规全称为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法规》,于2007年6月1日在欧盟正式实施,管控对象包括物质、混

合物和物品,几乎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都在REACH法规的管控范围内。近年来,欧盟对REACH法规的执法力度有加大的

趋势,企业需了解产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(SVHC) 物质的含量,以从容应对法规所要求的相关

责任和义务。


 企业责任及义务简介如下:


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,物品的欧盟制造商或进口商需在物质纳入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(SVHC)

 候选清单起六个


月内向ECHA通报:


  i.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(SVHC) 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0.1%;


  ii.物品中该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(SVHC) 制造或进口到欧盟的总量超过1吨/每年/每制造商进口商。


若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(SVHC) 候选清单中任一物质在物质/混合物类型的产品中浓度超过

0.1%(w/w),需提交SDS给买家。若物品中含有已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(SVHC)  候选清单中

的物质,且含量超过0.1%(w/w),则要履行要向接受方/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义务,包括允许安全使用,至少要有物质的

名称,相关的信息要在45 天之内免费提供。


自2021年1月5日,在欧盟市场上投放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(SVHC) 物质含量超过0.1%的物品必须

提交SCIP通报,通报应确定复杂物品中SVHC超出0.1%的最小物品,并确定其在复杂物品中的位置。REACH法规管控对象为

物质、混合物和物品,包括上万种化学品以及使用到化学品的各种下游产品,每年影响我国上千亿美元输欧产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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